对中小学在读贫困孤儿学生实行“一年一定,分等助困”,是象山县慈善总会实施“慈爱孤儿工程”的重要载体,也是弘扬慈善宗旨,使失去父爱、母爱的贫困孤儿得到社会的关爱,享受同等教育权利,得以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。
2007学年到来之前,象山县慈善总会又对上学年实行“定助”的贫困孤儿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复核和补充调查。日前,这项复核调整工作已经结束。2007学年,该县有452名中小学贫困孤儿学生被列入这项“定助”,全学年共需发放“慈善定助金”50.36万元(其中,小学学生155名,发放“定助金”12.06万元;初中学生141名,发放“定助金”13.80万元;高中、职高学生156名,发放“定助金”24.50万元)。2007学年第一学期25.18万元“定助金”,于9月12日起,将通过镇乡(街道)的慈善分会、联络站送发到受助学生手中。
象山县慈善总会自2004年8月开始实施全程关爱式的“慈爱孤儿工程”,已连续三年对九年制义务教育段以及全日制高中(含职高)在读贫困孤儿学生实行了“一年一定,分等助困”的援助。三年来,受助的中小学贫困孤儿学生每年都在440名左右,累计已发放此类“定助金”146.25万元,使这些受助贫困孤儿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困难得到了一定的缓解,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