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慈善总会从1998年6月1日推出了“爱心助孤工程”。通过以城市家庭、企业与孤儿结对的助养方式帮助欠发达地区的孤儿,使他们走出失学和生活的困境。到2002年年底,经本会牵线结对助(收)养的孤儿已经达到400余名。
2003年年初,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了弘扬中华民族“扶贫济困”的传统美德,宣传广厦人“至诚奉献爱心,尽力报答桑梓”的企业理念,在公司董事局主席楼忠福先生的关心和支持下,出资1500万元设立“浙江省慈善总会忠福慈善基金”,由此,广厦公司与本会合作的“慈善助孤”项目正式启动。
“忠福慈善基金”的运作方式是: 1500万元基金在广厦公司划帐设立并投资增值,每年增值收益约75万元,由省慈善总会和广厦公司定向援助全省范围内年龄在 18 周岁以下品德善良、学业较好且生活困难的300名孤儿。
资助标准:小学阶段,学费每人每年 800元,生活费每人每年1000元;中学阶段,学费每人每年1200元,生活费每人每年1000元。
资助年限: 从2003年2月起至高中毕业。